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22-11-29 17:28| 查看: 378| 评论: 0

摘要: 为保证敬老院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护老人的人身安全,杜绝人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及安全宣传教育。

为保证敬老院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护老人的人身安全,杜绝人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及安全宣传教育。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每半年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二、安全管理制度


(1)进一步加强对敬老院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敬老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敬老院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安全措施,敬老院所有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敬老院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敬老院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院领导,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4、实行院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取暖设施用前检查和维护工作。


5、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院长要经常检查养老院内安全设施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二)门卫的安全管理

院内老人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自觉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敬老院。


(三)设施安全管理

1、院长负责敬老院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院性安全工作大检查。

3、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


(四)食堂安全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五)宿舍安全管理

1、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2、严禁在老人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炭炉,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隐患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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