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典型经验做法介绍—合肥市

2022-11-8 17:17| 查看: 562| 评论: 0

摘要: 合肥:加快建设现代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实现老有所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近年来,各地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探索,积累了有益经验。2022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2〕21号),对养老兜底保障、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现将有关地市的典型经验做法总结刊发如下,供全国各地市学习借鉴。

合肥:加快建设现代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实现老有所养

作为全省最早进入老龄化序列的城市之一,合肥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43万人,占总人口的15.3%,老年人口总数全省最高。近年来,合肥市统筹推进人工智能条件下养老社会实验试点城市、国家智能社会治理特色实验基地(养老领域)等全国性重大养老改革试点任务,高质量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现代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全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率先探索: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兜底

在政府购买服务实施3年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2016年10月,《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审议通过,从法制创建的层面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推进、协同发展打开了良好局面。《条例》的颁布实施从市级居家养老服务立法层面填补了空白,也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在贯彻落实层面,更是将《条例》的实施情况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通知》《关于印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通知》《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合肥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合肥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等六个配套性文件的出台,加速了《条例》相关条款的落地执行。六个配套文件涉及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建设、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社区老年人助餐食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社区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等方面。

二、法制引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统筹推进

入住长者能提出这样的要求,说明他的身体健康状况还不错,内心还很有活力,应当为他感到高兴。但长者经常离开机构到外面自由活动,安全风险明显增加,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提示长者及其家属充分考虑、慎重决定。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建立相应的长者安全管理制度,其中至少应包括长者离院(归院)请(销)假制度,这是对保障长者人身安全、机构有效管理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现实中,机构由于此方面的疏忽和制度的欠缺而在此类纠纷中不得不承担责任的案例时有发生。一般来说,对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和失智长者要特别谨慎,尽量劝阻其外出。机构可以允许具备较好身体条件的长者离院外出活动,但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

除上述必办手续外,机构还应对外出长者倍加关爱,如提醒长者随气候变化增减衣物,天气恶劣时尽量劝阻长者不要外出,建议家属为长者配备智能设备以便与其联络,长者逾时未归必须立即联系、寻找,长者归来要观察其身体、心理的变化等。

三、社区并重:全方位健全养老供给体系

完善养老服务基本保障,帮助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围绕卧室、客厅、厕浴、出行等环境,坚持一户一案、一户一档、一户一审,贴近改造需求、规范项目管理,完成782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在全国率先全面采取市场化方式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增强社区养老的支撑性作用,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支持发展社区嵌入式小型养老机构,鼓励品牌化、连锁化运营。逐步提高社区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服务覆盖率,全市建成12家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60家街道养老服务中心、486家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实现城区全覆盖。截至2021年底,已建成养老助餐机构294个,特色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20余家,社区试点养老合作社15个,打造公益互助养老服务品牌。通过组建医联体、签订协议合作等形式,引导支持养老机构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医疗保健服务。依托医联体,积极推进分级诊疗,使社区和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慢病有管理、疾病早发现、小病能处理、大病易转诊。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遴选合肥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364家上报省卫健委进行评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截至2021年底,合肥市创建2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7家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32家省级医养结合示范中心。

四、效果良好: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获评优秀

合肥市2017年11月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提出了7项改革任务和7项创新试点,出台《合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8个方面、25项重点改革任务,并按年度分解重点工作任务,从细化养老服务清单、优化服务供给、探索智慧养老、推进医养结合、养老融合发展等方面,努力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养老“合肥模式”。在2018年底中期绩效评估中,合肥市被民政部、财政部评为“优秀”试点地区。

五、智慧养老:开启养老“新模式”

近年来,合肥市智慧养老快速发展。依托科技资源优势,围绕“温度+精度”的服务目标,广泛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产品,在机构、居家、社区、医养等领域赋予养老服务无限潜能。《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从立法层面要求各地大力发展“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将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作为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加以实施。2017年,合肥市在无先例的情况下,创造性地打造“1+3+5+N”智慧养老院架构体系,在全省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智慧养老服务示范基地、街道、社区和企业的创建,智慧养老服务系统、智能穿戴设备、智能辅具等,在合肥市街道、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推广运用,提升了养老服务的智慧化管理和供给水平。目前,合肥市已创建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示范企业6家、示范街道10个、示范基地2个,省级智慧养老示范项目19个。2019年,合肥市被国家确定为人工智能养老社会实验三个实验区之一。2021年,合肥市“‘1+3+5+N’智慧社区居家养老”等6个应用案例入选全国人工智能养老社会实验地区典型案例,占养老领域入选案例的50%,同年合肥市成功入选国家智能社会治理特色实验基地养老领域名单,根据专家的评分位列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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